发展规划部工作职责
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进行研究、论证和协调落实,为学校战略布局、重大改革与重要决策提供高质量服务的参谋和管理。其职能主要如下:
1. 负责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制定;
2. 负责指导有关单位制定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本科教学与专业建设、校园基本建设、文化建设等专项发展规划;
3. 负责监督各类规划的年度执行、中期考核与绩效评估;
4. 负责省教育厅创新强校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5. 负责省财政厅创新强校专项绩效考核工作;
6. 负责校内创新强校绩效考核工作;
7. 负责学校“创新强校工程”的建设规划和经费安排;
8. 负责各类创新强校项目的考核工作;
9. 负责学校“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10. 负责谋划学校发展定位与学科专业布局,为学校顶层设计与长远发展提供对策和方案;
11. 负责“冲补强”(高水平大学)的建设规划、经费安排与考核评估;
12. 负责省、校重点学科的申报、遴选、经费安排与考核验收;
13. 负责教育部学科专项评估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查和结果分析;
14. 负责ESI学科提升计划的方案制度、年度考核与经费安排;
15. 负责组织学校各学科专业开展对标对表工作;
16. 负责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17. 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改革的总体思考工作;
18. 协调推进学校学科、人才培养和科研等主体事业改革工作,确定权力下放清单与时间表;
19. 协调推进学校治理、人事体制、资源配置、后勤服务等支撑体系的改革,确定权力下放清单与时间表;
20. 协调推进学校教学主体即各学院的改革,推动典型学院的试点综合改革;
21. 组建并运行学校战略咨询委员会(以校外代表为主),为领导决策发展战略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与咨询;
22. 组建并运行校务咨询委员会(以校内代表为主),为学校决定重要事务提供可行性的对策与建议;
23. 负责整合学校相关学科资源,组建并推动广东沿海经济带发展研 究院工作;
24. 服务国家南海战略与海洋经济发展,发挥研究院的智库功能;
25. 服务广东“一核一带一区”战略,为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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