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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近期综合改革重点领域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12 09:53:14 点击数:



广东海洋大学近期综合改革重点领域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党委工作报告》(广海大党〔2019〕70号)精神,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党委工作报告重点工程任务分解表》(广海大党〔2019〕70号)、《广东海洋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广海大党〔2019〕127号)、学校第四届党委常委会第92次会议精神和《广东海洋大学2020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学校重点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破解深层次发展瓶颈问题,激发改革创新的活力和动力,实现学校事业新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海洋大学的战略目标,牢固树立改革驱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内涵发展、特色建设、机制创新作为推动综合改革的战略抓手,制定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改革方案,解决学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增强发展活力和提高办学水平,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综合改革的重点领域

根据学校发展实际,近期着力深化以下五个重点领域的改革。

(一)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打造一流师资队伍

根据国家、省厅一系列职称评审改革制度文件精神,针对我校人事机制体系不够健全、岗位职务权责不够清晰、职称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职称分类指导不够精细、人才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通过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职称评审制度,不断将我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推向深水区,发挥职称评审“风向标”“助推器”“指挥棒”的作用。

1.融合积分考核成果,推动职称改革工作。坚持积分制人事制度考核为主干线,不断将我校职称制度改革推向深水区,积极探索建立将教师考核积分应用至职称评审中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与积分制人事制度考核的无缝链接,积极适应新时代新的目标任务和国家教育改革总体部署。

2.创新职称改革思路,助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坚持科学有效导向,改进结果评价方式方法,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积极推进分类评审的评价体系。二是探索灵活机制,解决部分学院因评审指标受限不能晋升高级职称而业绩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的评聘问题,破解学校职称评聘中指标不足的困局。三是坚持反馈机制,转变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助推我校岗位设置、双轨制管理等人事制度工作的深化改革。

责任部门:人事处

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部门(单位)

(二)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针对我校研究生人数占学校在校生总人数比例偏低,博士研究生规模偏小;研究生培养机制还不完善,高质量、个性化培养仍不足、分类培养体系建设有待持续深化;部分研究生导师落实立德树人第一责任没有压实,指导能力不够等问题,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深层次、结构性变革,切实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对支撑学校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优先发展的能力。

1.优化研究生规模结构。进一步加大学位点培育力度,稳步扩大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步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重,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切实优化人才培养类型结构。

2.创新研究生招生培养模式。一是优化招生指标配置管理。建立了以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招生指标配置基本单元,以培养质量为主导的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机制,通过指标配置管理,优化学科布局,强化绩效考核,推进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二是完善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健全完善研究生招生宣传和激励机制。三是健全分类培养体系。完善科教育人机制和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和关键环节质量监控。

3.强化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一是健全研究生导师选聘制度。严格导师选聘标准,继续推行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二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激励示范机制,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完善岗位退出程序。

责任部门:研究生院

配合部门: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科技处、各部门(单位)

(三)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建立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财务制度

针对院、校二级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尚未明确,财务聚焦预算编细、编实、编准工作开展不够,财务工作效率和质量与广大师生对财经服务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对学校财经决策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加快智慧财务综合改革,切实强化各单位部门预算意识,树牢“无预算则无支出”思想,有效衔接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确保资金投入和绩效产出结果相匹配、相适应。

1.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一是修订《广东海洋大学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各方权责。二是出台《广东海洋大学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构建学校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2.智慧财务建设。持续开展智慧财务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校的预算管理平台和资金结算平台,建立学校财务资源的统一数据标准,开展预算编制工作培训,切实强化各单位部门预算意识。

责任部门:财务处

配合部门:审计处、各部门(单位)

(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主要解决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效率问题,规范学校资产管理,构建科学、合理、规范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长效机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学校教学科研提供强有力支撑。

1.构建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机制体制。一是构建高效的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运营机制,落实各项共享措施,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二是理顺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体制,完善相关机构及岗位设置,配备管理人员,推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效能的提升。

2.科学制定共享平台建设规划。打造具有行业特色和区位优势的科研平台,服务学校科技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

责任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配合部门:科技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分析测试中心、各部门(单位)

(五)深化后勤改革,开创学校保障服务新局面

针对我校后勤保障服务存在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还不够顺畅、后勤经费投入与后勤保障需求矛盾突出、后勤实体人事管理机制较僵化、后勤实体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构建保障有力、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监管到位、经营有序、效益明显的新型后勤保障体系。

1.完善后勤管理体制。合并后勤保障处和后勤集团,成立新的后勤保障处(部);后勤保障处(部)下设管理和服务两类机构,服务类机构分经营性服务实体和保障性服务实体。

2.实行契约化管理。后勤保障处(部)与服务类机构(后勤服务实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标准与要求、责任和义务,加强目标考核管理,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3.模拟企业化运作。通过契约化管理予以服务类机构(后勤服务实体)相对独立的人事权、财务权和激励权,后勤服务实体逐步建立模拟企业化管理的新型人事、分配制度。

4.探索建立有偿服务机制。逐步将学校拨款的无偿服务转变为用户付费的有偿服务,逐步将拨款驱动的运行机制改为市场驱动的运行机制。

5.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有序开放校内市场,引进校外优质服务。试点推行霞山校区、海滨校区、录林路宿舍区、光华路宿舍区实行物业管理工作。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处

配合部门:校长办、财务处、审计处、基建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与采购中心、各部门(单位)

三、进度安排

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分步推进改革方案编制工作,各专项改革组可按工作实际安排把握进度,最迟在2021年上半年发布实施。

(一)前期调研。各专项改革组要聚焦学校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前期调研工作,把准需求、摸清现状、对标对表、发现问题、分析成因,明确改革思路。

(二)起草方案和征求意见。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各专项改革组提出相应的改革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改革目标、改革重点任务、改革措施等内容;形成方案后在学校不同层面分别征求意见。

(三)提交审议和发布。各专项改革组对改革方案进行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学校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科学谋划

加强学校党委对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体制机制改革与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由各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改革组负责各专项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督促落实。全面推进校内综合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改革。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的协调配合,定期对改革进程检查评估,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和动态调整,确保改革富有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把握规律,讲求方法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把握改革规律,讲求科学方法,明确改革路径和进度。在具体操作上,既要有政策的“倒逼机制”,也要有工作方法的“协调艺术”;要把握好编制工作节奏,严密组织,加强论证和风险评估,提升编制质量,形成求真务实的改革方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广泛发动,凝聚共识

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形成积极、主动推进综合改革的良好态势和格局,保持推进综合改革的劲头和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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